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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篇时,阿姨正在客厅看电视.似乎是什么选秀节目,嘈嘈杂杂的. 一句歌词绕开了一切阻碍,以霸道的气势狠狠冲撞进了我的脑子里. "陪你到天荒,陪你到地老.." 第一个想到的人,不是正在进行时的男朋友,也不是一年半的那个事先预定的人. 而是宝. 那个在我某次发疯时用尽全力阻止我的人. 那个和我在深夜聊遥不可及的梦想的人. 那个知道我用煮蛋器煮鸡蛋也能把鸡蛋煮爆后,很义气很爽快的拍着胸脯保证说:安啦~以后我养你!你就在家修修指甲泡泡澡好了!乖乖呆在家里等我努力赚钱让你享福吧!的那个人.(虽然当时我很想拿拖鞋砸她脸上吼着说:我们都是女人!别搞的好像蕾丝似的.) 不可否认,她用简简单单的话语就可以温暖我.从麻木的指尖蜿蜒温暖到心口.
陌生人,同学,朋友,好朋友,密友,死党. 这是我们关系升级的真实写照. 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磨合,认真想了想,居然有3年多. 从遇到时微笑点头到问候两句到聚会邀请到手牵手压马路到形影不离到现在的任你摆布. 我的地位那叫一个天翻地覆呀... 想当年,那么多勇士被我一甩手一跺脚给踩在脚下,怎么就你一个人用3年多的时间和我慢慢耗着,然后一勾勾手指我就屁颠屁颠的跟你走了.还笑得跟拣了五百万似的...
虽然有点丢脸. 但是我不后悔. 肉麻点,就是"能和你一起是我最开心的事"
你给了我太多希望,太多温暖. 说重了,我无以回报. 但是总不能什么都不给你,就这么死皮赖脸的赖着你吧. 想来想去,想起了古代那些不慎遇到意外,却好运被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翩翩美男子救起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们最爱说的一句话:公子的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回报,唯有以身相许~~ 恩~ 我也来这么一下吧. 宝~~你的一切我无以回报~~唯有以身相许~~
So:我,软软,在此立誓,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都与宝不离不弃,相扶相持.. 我会,陪你到天荒...
Ps:不答应我就掐死你...|||
in2007年2月3日 17时41分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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